你给我的喜欢 第03章 兰金阁

作者: 施定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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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慧来到江州时正是晚上,兰金阁的生意如火如荼,老板娘忙着接活忙着数钱,推三阻四地让她等了一个小时才终于露面:「派出所给我打过电话了,该说的我都说了,19号在我们这只干过一年多——」

「19号?」闵慧没听明白。

「也就是李春苗。」老板娘头也不抬地往计算机上打字,「工作认真、技术过硬、服务态度端正——就这些。其它的不了解。」

「我想去她的宿舍看看,听说她还有些东西在那里。」

「床位已经给别人了,床单、被子、洗漱用品什么的都扔了,只剩下一个箱子,你想要的话我让22号明天带给你。」

「22号是谁?」

老板娘沉吟片刻,大脑在数字与名字之前吃力地转换着:「……赵英妹,她俩是上下铺。」

「我能见见赵英妹吗?」

「她在上班,半夜两点收工。」老板娘抬头瞄了她一眼,「要不你在这按个脚吧,休息休息,顺便也可以跟她聊聊。」

真会做生意,不错过每个机会。闵慧点点头:「也行。」

她翻了翻价目单:「那就做个热石精油加足底按摩吧,一个钟六百五,我给你团购价,四百。十分钟后就可以开始了。」

「能便宜一点吗?」在闵慧居住的滨城,足浴店有三万多家,一个钟的价位一般在两、三百左右,这兰金阁看门面、看地段、看装修都不算高级,江州还没有滨城大,没想到收费这么贵,她怀疑是故意宰人。

「我们用的是正版精油,很贵的好吗?光精油就两百块一瓶,看你这个头,一瓶一次还不一定够。」老板娘眉尖一挑,「听说她救了你一命?」

「对。」

「给你六折是看在她的份上,」老板娘嘿嘿冷笑,「你还讨价还价?良心呢?痛不痛?」

痛。闵慧乖乖掏钱。

***

赵英妹是个漂亮的女孩,大眼睛小脸,画着淡妆,有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个清纯安静的学生妹。

学生妹穿一件紧身低胸的短袖旗袍,脚踩五厘米高跟鞋,香水的味道挺重,手劲奇大,闵慧痛得「噢噢」乱叫。

「姐是做文案工作的吧?后背好紧,必须得用力地揉,这样才能把经络打开。」英妹手法熟练,指硬如铁,在闵慧的背上又搓又捏、又推又按。

「其实我不是来按摩的,」闵慧连忙说,「我是来找——」

「李春苗是吧?老板娘都跟我说了。」英妹慢悠悠地将精油滴在掌心,十指相扣地抹了抹,「你可以明天上午十点来找我拿箱子。」

第二次推的时候,她终于放轻了很多,闵慧舒服得快睡着了:「你跟春苗住在一起,一定很熟吧?」

「的确是天天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但不算熟,她很关心别人,但不怎么爱聊自己。你懂的,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嘛。她老家在广西池河市,下面有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什么少数民族来着?我忘了。总之在大山里,可穷可穷了。她十六岁就出来了,之后再也没有回去过,说是老家那边已经没人了。」

「江州这边呢?有没有关系好的亲戚、同事、闺蜜、男朋友之类?」

「没有。」英妹果断摇头,「兰金阁开业不到两年,里面就我跟她最熟,也没太多时间交流。我们这里的工资是计件的,上钟越多挣得越多,大家都忙着挣钱。一天要干十三个小时,不知道什么是日出,什么是早饭,也见不到阳光。半夜两点下班,到宿舍倒头就睡,醒来梳洗一下又要上班了。没有节假日,越是节假越忙……」

一说到打工妹之苦,英妹根本停不下来,闵慧一面听一面打量着这个不足十平米的包房,空气因为点着香熏反而更加窒闷,房间里连个窗子都没有,难怪洗脚妹个个皮肤苍白……她想象着春苗工作时的样子,无休止的客人,没完没了地推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这不见阳光的斗室里,蚯蚓一般地生存着。

「她有跟你说过将来的打算吗?既然老家没人,这么多年一定攒下不少钱吧?」

话一出口,闵慧有点懊悔,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扯上钱,会不会让人产生误会,以为自己大老远过来,是贪图一个打工妹的积蓄?

赵英妹完全没有在意:「钱肯定是有一些的,她也特别节省。她妈去世前治病借过好多钱,利滚利的,估计都用来还债了。一个月前有个做服装的老板看上她了,姓冯,家在广州,问春苗愿不愿意跟他走。男人条件挺好的,出手也大方,就是年纪大了点,家里有老婆孩子。说是想要个儿子,可以给她单独买房,还可以开个小店。春苗说什么也不干,你说傻不傻?老板跟她拧上了,天天晚上来找她,不差钱,就让她按,一按就是五个钟,喝多了还动手动脚,春苗气不过狠狠地骂了他一次,被老板娘知道了,扣了她一个月的工资,差点让她滚蛋……在宿舍里我就劝她,李春苗啊李春苗,你这么辛苦地打工不就是图个好归宿吗?在外头过怎么了,生个儿子地位就稳了嘛,就咱们这样的还能一开始就做正房太太吗?慢慢来,对不对?只要把男人伺候好了,到时候要什么有什么。这是生活,不是电视剧!姐,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闵慧默默地听着,有种想把英妹的脑袋狠狠打一下的冲动,但她克制住了。每个人看问题都有自己的角度,三观颠倒的人多了去了,她不奇怪也管不着。于是继续问道:「那春苗这次离开兰金阁,是辞职吗?」

「没听说啊。她这个月的工钱还没拿呢。在这干了十几个月,没休过一天假,这次说有事要回趟老家,好歹也是优秀员工,老板娘立马就批准了。」

「她老家在河池,怎么会去木水河?」闵慧在心中画了一个地图:春苗是在玉空站上的大巴,玉空与河池一个在北一个在南,中间是江州,回老家的话应该南走怎么往北走,而且要去这么偏僻的地方?

「谁知道为什么。别看这春苗平日里嘻嘻哈哈,其实神神秘秘,而且主意挺大的,从冯老板这事儿你就能看出来。依我看也不奇怪,谁没有几个在外地打工的亲戚呢?可能原计划是回老家的,要找的人出去打工了,就换了个地方呗。」

有道理。闵慧又问:「你有听她提起过什么人吗?也许你不认识,但跟她很亲近的?比如说她有个弟弟,小时候丢了?还有她爸妈,是怎么去世的?」

春苗今年二十五岁,父母应该在五十岁上下,就算老家很穷,生活环境恶劣,在这个年龄段就双双去世的也不多见。

「她有弟弟?」英妹摇头,「没听她提过。父母去世倒是有说,她爸在她小时候就走了。她妈是她十四岁那年去世的,一直都有病,最后两年是在床上度过的。她妈死后她没地方去,在表舅家住过一段时间,舅妈嫌她拖累,动不动就打她,也不给饭吃,实在受不了就跑出来打工了。」

「也没上学?」

「初小文化吧。」

「兴趣爱好呢?」

「每天起早贪黑的,有什么爱好也玩不起啊。在我们宿舍里,大家的爱好都差不多,上上网、购购物、贴贴面膜什么的。哦,她有个爱好,喜欢游泳。不过我没看她游过,附近的健身馆都挺贵的。」

一个小时很快就结束了,英妹将闵慧送到前台交完钱后又去了另一个房间。闵慧找到老板娘提出要春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老板娘「嗤」地一声笑了,双手叉腰:「人都死了还要什么工资?再说,我凭什么交给你呀?」

「第一,她没死,只是失踪了。派出所指定由我来保管她的物品。工资是她劳动的合法所得,你必须要交出来,我会给你一个收据。第二,我在寻找她的家人,如果找到了,我会把这些钱原封不动地转交给他,对家人来说多少也是个帮助。」

「那你把家人找到了再来向我要也不迟呀。」老板娘一抱胳膊,挑衅地看着她。

「来回一趟不方便,我现在就要。」

「小姐,看在死去员工的份上,我们一直都在配合你,」老板娘将脸一沉,「你别瞪鼻子上脸,不知好歹。」

「那我就只好报警了,顺便举报一下你们这里逼迫员工提供非法服务的情况……」闵慧掏出手机,「妇联啊报社啊都去反映反映,最大程度地引起社会关注。」

老板娘气得打开抽屉,数出一迭票子扔到她面前:「这是她上个月的工资,六千块钱,你拿好。」

闵慧在一张纸上写了几个字扔给她:「这是收据。」

说罢扬长而去。

***

大概是接到老板娘的指示,第二日,赵英妹死活不让闵慧进宿舍整理春苗的遗物,两人约在兰金阁的大门口见面。赵英妹从自行车上拖下来一只破旧的小号行李箱:「她的东西就剩下这些了,上面有锁,没人动过。」

「谢谢。」闵慧伸手去接,赵英妹用力地握了一下,这才松手,郑重地看着她,「老板娘让我把里面的东西都扔了,就留下一个空箱子给你。我心想,何必呢,她这人也太坏了。」

闵慧看着她,微微一笑:「我会妥善保存的。」

「你觉得……春苗她还会活着回来吗?」英妹问道。

闵慧低头看地:「不知道。」

两人同时叹了一口气。

「对了,这个珍珠发卡是她的,」英妹指了指自己的头发,「我们一起逛街的时候买的,我想留下来做个纪念,可以吧?」

「可以。」

「谢谢你。」

「那就再见了,保重!」英妹一面说一面正要转身,闵慧忽然道,「你的头发好黑,是不是经常用发膜?」

「是啊。你怎么知道?你想用吗?有点小贵喔,我给春苗推荐过,她不舍得。淘宝店里有。」

「咱们加个微信吧,你把琏接发给我。」闵慧说。

「好啊。」英妹的回答有些勉强,似乎觉得是多此一举。但她还是扫了码。

***

回到宾馆,闵慧将箱子放到床上,撬锁打开,发现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一迭衣服,有套装、有毛衣、有丝巾,看得出质量较好,每一件都认真地烫过,大概是用来面试的,平时不大舍得穿。

箱子里有股浓浓的樟脑味,一件厚厚的羽绒服占据了大量的空间。隔层里有个蓝色的帆布小袋,闵慧从里面掏出一只白色的搪瓷水杯、一本厚厚的日记和一件发黄的白色t恤,上面印着一个巨大的半圆形图案。

搪瓷水杯有些年头了,上面印着「永全市儿童福利院」的字样,空白处用红色油漆写着「辛旗」二字,看得出是手写的。日记本的纸张很厚,已经泛黄了,首页上写着「苏田日记」四个字,笔画又粗又大。里面是一行一行的日记,字体大小不一,像是小学生的习字本,开始的时间是一九九六年。

闵慧在心中计算了一下,那一年,春苗七岁。苏田是谁?

翻过一页正要认真地往下看,忽然从里面掉出来一张折迭的信纸,闵慧展开一看,只见上面写道:

「苏田,

你一定要在我离开你的这一天去参加游泳比赛,是不愿意为我送行吗?这样也好,你我都不用太难过。

第一次坐飞机就要去那么远的地方,我有点紧张。想到我们的未来,更是一连几天没睡着。

我不在你身边的日子,你要好好地照顾自己,快快乐乐地生活。十年之后的今天,我一定会回来找你。你要记得去咱们第一次吃冰淇淋的地方等我,穿上我给你的衣服,带上我送你的杯子,这是我们相见的记号。

我会娶你,我会爱你,我会给你一个想要的家。

如果那天我没有出现,一定是发生了很严重的事,别怕,我未必会死,你还要再给我一个机会。

三年之后的同一天,你一定要再来一次,如果那时我还是没到,那我肯定已经不在人世了。请你忘掉我,继续你的生活。

至于你,你没有任何理由不来。你必须要来,爬也要爬来。

在没见到我之前,不许你喜欢别的男生,包括暗恋。只要我还能活着见到你,他们肯定都不如我。

等着我,让我照顾你一生一世。我发誓。

辛旗xxxx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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