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舒从口袋中掏出餐巾纸,将花生糖找到的钢笔擦干净。揉了揉花生糖毛茸茸的脑袋。

“哟——这钢笔看起来不错。”老人家看著花生糖一个劲往这个方向走,也牵著金毛,走过来,“也不知道是谁丢的。”

“是我……我家里人丢的。”对著外人,云舒竟一时想不起该如何称呼章斯年。

“我家狗子大概是闻到了熟悉的气味,就凑了过来。”云舒开口解释道。

“哟……这狗还挺聪明。”

“是啊……我小时候丢三落四,钥匙总是不知道丢哪了,都是它给我找回来的。”

云舒跟著老人家,牵著花生糖在花园里转了一圈。之后天热起来,加上花生糖开始喘粗气,应该是累了。云舒便和老人家道别,在路边有树荫的座椅下带著花生糖休息几分钟,两人才沐浴在阳光里,晃晃悠悠回去。

遛弯消耗了些能量,一回去,花生糖便汪呜低声叫,绕著她的腿边讨食吃。

云舒见状,心情颇好,拆了个妙鲜包喂它。

一回来,看眼手机,微信上的消息都快炸了。

昨晚节目上线,有第一季珠玉在前,第二季收视率不差,排在同一时段,网络综艺收视率的第二位。昨晚节目里面几个热词,今天还挂在热搜上。

云舒看了也公司的微信群,里面正热热闹闹庆祝第二季开门红,叫嚷著要李蔚晚上请客聚餐。

李蔚大概没上线,群里人叫唤了很久,迟迟不现身。

云舒总算还有自己是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意识。

【云舒:你们蔚哥大概在忙,我给大家发红包,好好去吃一顿吧。】

说完再微信群里连发了几个大红包,众人热热闹闹抢完。

章斯年回来时还没到饭点,天已经擦黑,走到院子门口,窗子散发著温暖的黄光。

云舒待在房间里没有出来。也不知在房间里干什么,笑声和花生糖时不时的汪呜声,顺著门缝,在走廊里回响。

饭她已经提前放在电饭煲里煮好,出气口水蒸气腾腾升起,带著大米的香气和蔬菜的清甜味儿。

云舒于厨艺一窍不通,但在章斯年精确到多少毫升水的指导下,试了几次,也能成功煮出杂粮饭来。这样章斯年回来,直接炒菜,可以节省不少时间。

金融行业,看起来繁花似锦、光鲜亮丽,但也最耗费心力,章斯年作为一家公司的掌舵人,更是如此。空气中米饭的香气和银铃般的笑声,让疲倦消散不少。

章斯年笑了笑,解开领带,换上围裙

云舒听到厨房的动静才踩著拖鞋踢踢踏踏下楼:“你回来啦。”

“嗯。”章斯年一边应到一边端菜上桌。

“对了,今天带花生糖在草丛里发现了这个。”云舒说著,从桌上的储物盒里拿出花生糖早上捡回来的钢笔,递到章斯年眼前,“看著很像你哪只,我就带回来了。”

章斯年擦干净手,接过,打开笔盖检查了一下里面的笔尖和内胆:“谢谢。”

“没我什么事。花生糖今天在路边像是死活不肯走,最后在草丛里发现的。”

章斯年将笔轻轻放在桌面上:“这只笔还是我在美国读研究生,发表第一篇ScI论文收到的礼物,不算昂贵,但意义很特殊,不少合约都是用他签的,我用了很多年。”

“总而言之,还是要谢谢你和花生糖。”

“谢我就免了吧。”云舒用力嗅了嗅空气中飘散的肉香,神色有些犹豫,迟疑几秒,最终开口道,“真要感谢,可以做饭的时候顺便给花生糖做些么,不加调料那种。”

云舒有些紧张的观察章斯年的神情,他一向早出晚归,连轴忙是常事。若不是花生糖最近胃口实在不好,她著实是不愿意麻烦章斯年的。

“它最近胃口不好,我喂他罐头、狗粮什么的,都不大吃。”

“嗯……”章斯年点点头表示答应,“有什么不能吃的么?”

“大部分肉类都可以,但鱼肉不能有刺,鸡肉最好不要有小骨头。”

“知道了。以后晚上都给它做一份。”

“今天鱼肉还剩了一些,吃完饭我做一份给它。 ”

“那谢谢啦。”云舒从橱柜中拿出碗筷,欢快的道谢。

两人一同吃完饭,云舒端著章斯年做好的鱼肉上楼。

花生糖怕热又不愿意动,此刻正趴在云舒房间里,吹著空调,在它的专属小毯子上躺尸。

云舒一进来,它闻到香气,鼻子嗅了嗅,大概最近闻了太多次,但并没有吃上,所以此刻也没有云舒预想的兴奋,依旧窝在毯子上。

云舒将小碟子放倒它嘴边,它才有些激动起来,云舒直接将盘子放在了它嘴边,它直接坐起来些,伸著脖子,吐著长舌头,将肉带进嘴里。

“看你那懒样子。”云舒拍拍它脑袋,窝在它身旁的懒人沙发里。舒服的喟叹一声。

手机微信提示音响起,云舒从一旁的小书柜上摸起来,消息来自李蔚。

【李蔚:昨天熬了通宵,睡过去了。还好你替我发了红包,不然醒来得被这群小狼崽子们敲一大笔。】

【李蔚:总算有点公司股东的样子。】

【李蔚:其实吧,我觉得你要是自己来讲,效果会更好。】

前两条消息发过来是,云舒正在收藏的表情包里找一个自己拿花生糖仰著头的动图做的“我超骄傲”的表情包。看到第三条消息,滑过屏幕的指尖顿了顿,迟疑几秒,最终将手机丢到了一边,不再回复。

热搜上几个热词,相关的段子都是她写的。

钥匙插进锁眼,传来细细索索的声音。

章斯年下班回来,刚推开门,趴在窗户边的花生糖就蹭了过来。

动作有些迟缓,但身上毛跟著动作一颤一颤,看起来挺开心的。

自从他时不时给花生糖做饭后,花生糖便渐渐和他亲昵起来。

表现亲昵的方式为:蹭裤脚,一整只扑在他腿上,晚上一回来就在他脚边转来转去。

还有就是,在他身上留下细细长长的白色狗毛。

章斯年有点洁癖,最初也忍受不了这个。可能是被它蹭的多了,强制脱敏了,也有可能是花生糖讨人喜欢,在他跟前转悠的时间长,相处出了些感情,渐渐也就没有那么反感。有时还会将身上的狗毛收起来,给云舒装进她存花生糖狗毛的袋子里。

他推门的动作很轻,云舒盘著腿,坐在沙发上,并未察觉。

书房氛围有些压抑,她更偏爱在在客厅沙发上干活儿。章斯年回来时,她正开著语音通话,和李蔚还有公司团队的人讨论节目将要邀请的明星嘉宾讨论的不亦乐乎。

“顾谨不行,名气太重,不免要端著,效果不好。”

“余曼同理。女神啊,肯定不愿意自黑。”

“要不请陆屿吧,当红小鲜肉,话题度高。”

听到熟人的名字,章斯年在门口换鞋的动作顿了顿。

“对啊……我就是有私心,喜欢这一款,怎么啦。”

“陆屿多好啊,穿白衬衫,干净的少年感,网上那句话怎么说来自,每个人心目中完美的初恋形象。”

章斯年听到这里,想到小几岁从小住他对门,万花丛中过,女友一任接著一任,心眼多的肚子里满是黑水的陆屿,摇摇头。

云舒不光没有理财思维,这识人的眼光,也有待培养加强。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