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在这什麼都善變的人世間,我想看一下永遠

所屬書籍:我不喜歡这世界,我只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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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戀愛的時候我們分過一次手。他經常要出差,一走就是一兩個月,沒有太多時間陪我,我總是一個人。生病發燒到42度,擔心自己會死掉,強撐著爬起來一個人打車去醫院。下班回家發現廚房水管爆裂,整個家被淹,吊頂塌了一半,一個人跑裝修市場找工人來返修。有一晚加班太累在公交上睡著,一覺睡到終點站,凌晨一點在馬路上獨自走了一小多時才打到車,回到家,打開門,黑漆漆的,放下鑰匙彷彿都能聽到回聲,心裡空蕩蕩的,欣喜憂愁無從分享,歡笑落淚不能擁抱,有時候想想这個男朋友跟沒有一樣,我是為了他才來这裡的呀,為什麼每次我需要他的時候他都不在?有一次我崩潰了,好像是我們交往周年紀念,本來約好了一起過,可他臨時接到通知要走,他收拾行李的時候,我突然哭了。我知道他事業心重,也知道他身不由己,道理我都懂,可我就覺得委屈,就想痛痛快快哭一場。他抱著我任由我哭,等我抽抽搭搭終於止住眼淚,他突然說,如果你真的这麼痛苦,那我們分手吧。他語氣特別鎮定。很奇怪,那一瞬間我也很冷靜,擦乾眼淚說好。他迅速幫我續交了一年的房租,搬走了自己的東西。我們就这樣分手了。過了兩個月,郝五一聽說他跟我分手,氣得衝去找他,本想揍他一頓的,見了面差點沒認出來,憔悴得跟行屍走肉沒差。郝五一回來跟我說,和好吧,他是捨不得讓你受委屈,他是真的愛你愛慘了。我哥給他出主意,說我妹心軟,你隨便找個借口給她發條簡訊,一來二去就和好了。他終於給我發了條簡訊:“本來想提醒你天冷要加添衣,可是……媽的,等了一周都是大晴天。”我看著簡訊又哭又笑。後來他告訴我,分手那晚他搬東西走,在路邊抽煙,嗆得一臉眼淚鼻涕,这輩子頭一回覺得自己沒用。以往我們的相處中他一直是強勢的那一方,在那一刻,我突然發現在愛情里人人平等,原來他也會不自信,會害怕,會軟弱,會小心翼翼,會不知道該如何愛一個人。我想愛情可能不是誰帶領誰,而是雙方共同成長才能達到安心與自在,如果說,喜歡是渴望將好的一起分享,那麼,愛是願意把壞的共同承擔。我知道这條路很長,好在一輩子很長,我想陪他慢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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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回他們公司聚餐,他被灌醉了。我半夜接到他同事電話,讓我去接他,說这家伙喝大發了,說什麼都不走,抱著酒瓶要媳婦兒。我哭笑不得,換了衣服匆匆趕去。回來的路上我開車,他就坐在副駕駛,眼睛亮晶晶地看著我。他喝醉了之後就特別可愛,跟個小朋友似的,問什麼就答什麼。我逗他:“你是誰?”“XX!”他特大聲地答自己的名字“那我是誰?”“蘇菲·瑪索!”咦?F同學你的思維還在地球上嗎?“蘇菲·瑪索怎麼可能來接你,再給你一次機會,我是誰?”“奧黛麗·赫本!”他傻笑著回答。我只好順著他,“那蘇菲瑪索和奧黛麗赫本誰更漂亮?”他一個勁搖頭,“都不漂亮!”“那誰漂亮?”“我老婆!”“你老婆是誰?”“喬一!”繞了半天原來沒醉啊。回到家我讓他去洗澡,他耍賴不去,抱著我喊:“老婆。”抱了很久,他突然很感性地說:“我得對你再好點。”我問為什麼呀,他說:“你一個小女生,背井離鄉來这裡吃苦,都是為了我。”我特高興,說我是小女生呢,現在出門遇到小朋友人都叫我阿姨。他無語:“一般人不都應該感動後半句嗎?”想了想又說,“對,我老婆就是不一般。”我大笑。其實我從來沒覺得自己背井離鄉。說起來是還挺辛苦的,剛來北京的時候我跟人合租,共用浴室和廚房。那時候我最大的願望就是能有獨立衛生間,要是能有浴缸泡個澡,那簡直是奢華的享受,整個人生都完整了。那時候我和F君住在北京城的兩端,我每天下了班樂顛顛地擠地鐵去找他,他通常要加班加到很晚,我們就在樓下吃飯。他們公司樓下有個阿姨賣的麻辣燙特別好吃,他不准我吃,說不衛生,他總有些很固執的堅持,感冒不吃藥,不吃路邊攤,最後被我煩得不行又只好妥協。我們事業剛起步,都沒什麼錢。F君初入職場時被坑得很慘,信錯了人,在行業里幾乎被拉進blacklist,還欠了一些債,實在走投無路了,只能找他爸,他爸二話不說就把錢打到他賬上。F君說,那時候看到他爸轉賬成功的簡訊,覺得特別羞恥。他的人生一直都順風順水,沒受過什麼打擊,那一回有點一蹶不振了,經常一個人發獃,一愣就是幾個小時,每晚失眠,在床上睡不著就爬起來瘋狂工作,一直到天亮去上班,幾乎都不睡覺。後來他跟我說,要不是我突然出現來北京,他都不知道这種狀態會持續到什麼時候。我至今很慶幸,陪他度過了最艱難的時期。我來之前並不知道他是这個狀況,如果知道,我一定會早一點來他身邊。印象很深的是有一次我們逛宜家, 他看中一盞檯燈,799,對於當時的我們來說實在有些奢侈,於是戀戀不捨的走了。那個月我發了工資第一件事就是去把檯燈買了送給他。我跟他說,“我相信現在一切危機都是你我人生必經的——沒錢,壓力大,不得志……每個人都會有这一段。你不用焦慮,慢慢來,大不了我養你。”後來我們搬了幾次家,这個檯燈一直帶著。前陣子我問他,“我有沒有說過什麼讓你印象很深的話?”他說:“應該是你說你養我。”“你是不是很感動?”他說:“沒有,氣得一晚上沒睡著。”“為什麼?”“要養也必須是我養你,以後不準再說这種話了。”我有時候真是摸不准他的脾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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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末起得挺早,去家附近的超市買東西,走時烏雲密布,看來要下雨,又抱著僥倖心理,想著快去快回應該不會被淋,我不愛帶傘的習慣到現在沒改。迅速買了東西準備回家,剛走出來就撞上瓢潑大雨,等了好一陣子依然沒停,只好給他打電話。我走的時候他還在睡。“醒了沒?”“怎麼?”聽聲音是沒醒。“我沒帶傘,來家樂福接我,外面下雨了。”他嘀咕一句不長記性就掛了。我站在超市門口等他,看著雨勢漸漸變小,心裡有些後悔把他吵醒,該讓他多睡會兒。突然想起高三那年,也是一個雨天,我沒帶傘,站在學校門口躲雨。那段時間我和他關係似乎很尷尬,總有人起鬨他是我的“緋聞男友”,我性格內向,每次被人起鬨都窘迫得要命,不知道該怎麼辦,只好盡量避開他。他應該也感覺到我在躲他,沒在主動跟我說話。那天我站在屋檐下,看見他和一幫理科班的男生從學校走出來,迅速低頭假裝沒看見。他們一群人浩浩蕩蕩從我身邊走過,他走在離我最近的邊上,沒有跟我打招呼。等他們走遠了,我站在原地,看著他的背影,心裡有些惆悵,說不上那是種什麼感覺,好像希望發生些什麼,又好像希望什麼都別發生。我就看著他的背影越走越遠,突然又停下,回頭,迅速跑回我面前,在一幫男生的起鬨聲中,他不由分說地把傘塞到我手裡,轉身衝進雨幕。還是什麼都沒說。在我的記憶中,少年時代的他總是沉默,我們相處的畫面就像一幕幕安靜的默劇。他什麼都不說,但我能感受到他的存在,就像一不需要擔心會忽然斷電的落地燈,穩穩噹噹的照亮一切。我在超市門口等了沒多久他就來了,沖我按了聲喇叭,一邊倒車一邊講電話。我一高興,冒著雨朝他跑去。他在車上給我比了一個“回去”的手勢,我又乖乖退回屋檐。他下車,撐傘向我走來。走到我跟前他匆匆掛了電話,我以為他要教訓我又不帶傘,誰知他卻說:“怎麼不叫醒我和你一起。”“難得周末,想讓你多睡會兒。”回去的路上我一直盯著他看,他納悶,“幹嘛?我臉都沒洗。”“奇怪了,以前覺得你西裝革履才好看,現在頭不梳臉不洗穿件睡衣都很帥。”他那個樂呀,“你老公怎麼打扮都帥。”我突然說:“我愛你。”他愣了一下,“幹嗎?”“沒什麼,就是突然想告訴你。”車堵在路上久久沒動,北京永遠在堵車,这裡空氣不好,城市太大,人潮擁擠,我有一萬個不喜歡这裡的理由,可我愛的人在这裡,我就在这裡安了家。愛讓我們褪去身上的青澀的稜角,穿越洶湧的人潮,用最溫柔最炙熱的愛擁抱彼此,我知道这個世界什麼都善變,可是說真的,眼前这個人,他讓我相信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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