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深情依旧 (2)

所属书籍:南风知我意2

栽。整面墙的落地窗,阳光充沛地映照进来。

朱旧怕傅云深太累,规定他每天中午只营业一个小时,晚上一个半小时,反正小店也不旨在赚钱,算是他的爱好。因为口味实在好,又限时,很快Mint就成为红店,订位电话都要被打爆。

后来很多学生得知是朱旧家的店铺,便想走走后门,她在课堂上向来是温和的风格,跟学生们很容易成为朋友,所以小朋友们爱跟她撒娇,女孩子也就算了,有一次在店里,傅云深看见有个长得非常精致漂亮的小男生抱著朱旧的手臂撒娇要订座位,他将朱旧拉到厨房里,一脸正经地表达心声︰“朱老师,跟学生打成一片是可以的,但是,师生恋是绝对不允许的!”

朱旧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等她明白时,直接笑倒。

笑完,她也摆出一本正经的表情,回敬他︰“哦,傅老板,跟员工打成一片是可以的,但是,办公室恋爱是绝对不允许的!”

餐馆里有个兼职的西班牙小姑娘,对中国文化痴迷得不行,尤其是饮食,因此对做得一手好菜的傅云深无比膜拜,用小姑娘的话来讲就是,你是我男神!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简简单单、温温暖暖地流逝著。

秋天来临时,梧桐在睡梦中静静地走了,朱旧虽有万般不舍,却并不伤心难过。它年龄到了,寿终正寝,是生命的自然规律。

傅云深在后院的大树下挖了个深坑,朱旧为梧桐套上它最喜欢的一件衣服,然后两人一起将它轻轻地放了进去。

人与人是缘分,人与动物,亦是一场难得的缘分。从初见,到离去,整整十八年,一段漫长的彼此陪伴。

这是海德堡最美好的秋天,他们依旧爱在黄昏时分去内卡河边散步,她渐渐不再惧怕站在江河边,从爱中受到的伤害与恐惧,唯有爱,才能修复。有时候他拄著拐杖,有时候坐轮椅,由她推著。

常常会碰见在夕阳下慢跑的人,那般飞扬与活力,他已经不再嫉妒别人,也不再轻视自己的缺陷。这世间,没有谁的人生是绝对完美的,失去一些,得到一些,生命的底色就是这样。

他只是觉得对她有所歉意,忍不住感叹︰“朱旧,我知道你热爱运动,晨跑、攀岩、户外,真遗憾,我永远都没有办法陪你晨跑。”

她说︰“没关系,其实我更喜欢一个人安静晨跑。”

“我不能陪你去登山。”

“你可以陪我去看海,看星空,看焰火,看萤火虫。”

“你累得走不动时我甚至不能背你。”

“只要你牵著我的手我就有力气慢慢地走。”

“我连把你抱起来都做不到。”

“有什么关系,我们可以彼此拥抱。”

“我……不知能活多久,也许不能陪你到老……”

她侧身,钩住他的脖子,将他的喋喋不休淹没在深吻里。

有什么关系呢,云深,我从来不介意这些,所有的都不介意。

我们的一生里,能遇见一个两心相爱的人,不管能相伴走多久,已是生命的恩慈。

——你活著,我用一生去爱你。

——你死去,我用一生记得你。

她不必知——番外之季司朗

人生得意失意都需尽欢,尽欢唯有酒也。而她,是他这一生饮过的最烈的酒。

在医学院念书时,同宿舍的三个男孩子恋爱谈了一场又一场,只有他毫无动静。他成绩好,但并不是那种只知埋头苦读的书呆子,外形也出色,性格更是没话说,学校里大把追他的女生,可他一点绯闻都没有。

到了大四,舍友忍不住轮番轰炸拷问他︰“Lucien,来,说说,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他想了想,这样回答︰“志同道合的。”

舍友嘘他︰“医学院里的女同学将来都是要做医生的,跟你够志同道合吧?也不见你喜欢谁啊!”

他只笑笑,不再多做解释。

医学院里女生不少,也有非常优秀的,其中有个新加坡籍的中国女生成绩与才华都十分出众,长相甜美,跟他分到同一组做过几次试验,他与她比之其他女同学要熟悉亲近一点,她是个直接的女孩,对他的那份心思毫不隐瞒,但他拒绝了她。她问为什么?他认真地想了想,却实在找不出她哪里不好的理由。

怎么说呢,那就是一种感觉,感觉不对,什么都不对。后来他跟好友喝酒的时候,这样说。

哈,感觉?什么感觉?荷尔蒙的感觉?好友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他翻翻白眼,懒得继续跟他讨论这种问题。

对一个人心动到底是什么感觉呢?

很多年后,当他在塞拉利昂的黄昏里,因临时医院被轰炸而疾奔著撤离的救护车里,看见穿著蓝色无菌服的她低头为被迫中断手术的女童做止血,面色不改,冷静、迅疾、专业,在那样不合时宜的慌乱情境下,他的心微微一动。

后来救护车驶至安全地带,她继续完成那场并不简单的手术,跳下车,路过他身边时,忽然停住,对他说︰“嘿,听说你随身带著酒,借用一口?”

他将随身携带的迷你酒壶递给她,提醒道︰“当地最烈的酒,你喝一小口就好。”

哪知她接过,仰头猛地就灌了一大口,他看得目瞪口呆,随即在她的咳嗽声中忍不住笑起来。

如果他的舍友现在再问他,你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他想他现在能第一时间在脑海里勾勒出她的模样来,噢,我喜欢呀,临危不乱、冷静又有胆量,还能大口喝烈酒的女子。

她将酒壶递给他,狠狠地舒了口气。

“多谢,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他刚刚从别的营地过来,医院很忙,连跟同事们一一打个招呼的机会都没有。

“Lucien。”

他是华人,但在美国出生长大,在家时才讲中文,念书与工作,习惯了介绍自己的英文名。

她却说︰“中文名。”

“季司朗。”

“朱旧。”她朗声,微笑著伸出手,与他相握。

他更喜欢她另一个名字,Mint。她多像这种野生清凉又坚韧的植物。所以后来许多年,他始终只叫她Mint。

因为一口酒之谊,又是救援队里唯有的两个华人,专业主修还都是心胸外科,朱旧与他自然就走得近。他们待的地方,因为疾病肆虐,还时有动乱,环境无比艰苦,繁忙的工作之余,是没有什么娱乐的。朱旧只要有空就爱往季司朗的宿舍里钻,因为他那里除了有各种各样的酒,还有好多的医书,更神奇的是,他的小书库竟然隔阵子还能更新,也不知道他那些酒与书是从哪儿来的。

她大口喝酒,吃饭也从不节食,性格爽朗,不拘小节,与他们一堆男人并肩作战,加班熬夜,从来当仁不让。不管多么艰辛的环境里,面对多么惨烈的状况,她总是表现得非常坚韧、乐观。他对她的感情,在朝夕相处里,越了解,情越浓。

他在很多事情上非常果断,唯独对感情,因为以前从未喜欢过一个人,反而不知如何表达。当他还在迟疑,她却在月色下,泪流满面地对他诉说压在心底的那段深刻的爱。

那是一个同事的生日,难得有机会大家聚一聚,买了酒与肉,一群人开车去沙漠里露营。

那晚的月色真美,他们生了篝火,把肉架在烤架上,撒上香喷喷的作料,营地平日里的伙食不太好,有肉有酒简直人间天堂,大家兴致高,举杯畅饮。

最后她喝多了,步伐摇摇晃晃地往沙漠深处走,他起先以为她是去方便,等了许久她没有回来,他不放心地去找,发现她躺在沙地上。

喝醉酒的她话反常地多,开始他有一句没一句地陪她说著,到后来,他变得一言不发,因为她开始反复地提及一个人,提及一段过去的岁月,她言语间对那人与那段岁月多么想念留恋,他心里就有多么难过。

最后,他背著她在月色下慢慢地走回队伍。她的眼泪来得毫无预兆,静默而汹涌,打湿了他的后颈。

他当时就被吓住了,停住脚步,久久无法动弹。

她哭了很久很久,眼睛里仿佛有源源不绝的水珠。他无法想象,平日里那样明朗直爽的一个人,竟会哭得这么伤心,她心底那段感情该有多么的浓烈、多么的伤感而深刻。

天光大亮,她只知自己喝醉,却对趴在他肩头无声痛哭毫无记忆。他也保持缄默,跟其他同事一起,戏谑她酒量不行偏要行江湖豪情。

而他心里想要表明的感情,如天亮后的潮汐,慢慢退回心底深处。

他不是害怕拒绝,而是害怕一旦袒露心迹,彼此再也不能如往常一般无话不说,嬉笑怒骂。

在他看来,爱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有些感情,放在心底,未尝不美。虽然会有孤独,但他从不觉得苦。爱本身就是一件孤独的事。

那之后,他们结束了一年的医疗救援,离开非洲,他回到旧金山,她回了海德堡。

她忙于准备升博,他已经开始工作,彼此都忙,但每周都会写一封电邮,说些有的没的,偶尔也会交流专业上的问题。有天聊起她升学的事,他说,要不要考虑来我的母校?我引荐我的导师给你。他心里有所期待,但心想她大概不会来的,她的美好记忆全在海德堡。哪想到她第二天就给了他回复,他看著那个肯定的答案,傻傻地笑出声来,连续几天心情都是雀跃的。

喜欢一个人的心是怎样的呢,就是哪怕不能拥有她,但能常相见,能听到她的声音,能与她一起共事,一起吃饭,一起晨跑,一起攀岩,一起爬山,心里已经足够欢喜了。

她在旧金山的那三年,是他与她之间最亲近的时光,很多时候,他几乎有一种错觉,他们是在一起的,是最合拍的情侣。而且,只差一点点,她就成了他的妻。

那桩对她来讲是对朋友两肋插刀般的情义的婚事,对他来说,却像一场美梦。

是怎样开始的呢,他记得,一起在食堂吃饭时,他接到母亲的电话,第N次安排他相亲,他无比苦恼地跟她提了句,她忽然说,要不,我跟你结婚吧?她的语气轻松随意,一边说一边还低头去喝汤。他却整个人都怔住了,好久才找回声音,说,你说什么?

她说,你看啊,反正我这辈子也不打算结婚了,而你呢,你反正也不喜欢女人。见你被家里逼得痛不欲生,可怜死了。我不救你谁救你啊!说著她还特豪气地拍拍他的肩膀,别太感动啊,哥们儿!谁叫我们是生死之交呢!

自从当年在撒哈拉沙漠他们遇见了强烈的沙尘暴,他以自己的血液为奄奄一息的她续命后,她就常说他们是生死之交。

他望著她,久久说不出话来。

他不喜欢女人这件事……说起来,真的是个天大的误会。

有个傍晚,她去他公寓找他时,在门口撞见一个男孩亲吻他的画面,便以为事情如她所见那般。

其实那个男孩是他一个世伯家的儿子,患有轻微自闭症,他曾受母亲之托,去帮他补习过功课,结果,男孩却对他生出了超乎正常的感情。

他推开那个男孩时,虽然很愤怒,但当著朱旧的面,顾及少年的自尊,并没有挑明也没有斥责他,只让他赶紧离开。

随后他想解释的,可朱旧却阻止了他,说,我尊重这世界上任何一种感情。

也不知道那一刻自己是怎么想的,话到嘴边,竟然就缄默了。也许是觉得,让她有这样的误会,他们之间的相处就可以变得更加亲密而毫无顾忌。

只是那场有点荒诞的婚姻最终也没有结成,她不知道,当他单膝跪地,给她戴上家传的祖母绿戒指时,心里是多么幸福又多么哀伤,却只能用戏谑的方式来跟她打打闹闹,掩藏一颗真心。

其实在她说买了机票要回国时,他就已经知道,他与她的婚事要告吹了。可当真正听到她说“对不起”,已经做好了准备的心里,还是涌起巨大的失落。在开车载她去向母亲解释道歉,他好几次将车停在路边,想要返回,除了担心她被母亲责难,更多的原因,是他自欺欺人,以为不去,就不会结束。

是梦终究要醒。

他与她坐在黄昏日落下的贝壳海滩,一口接一口地喝著龙舌兰,满口满心都是离别的苦。

她第二次在他面前喝醉了,他抱起她放进车里,却没有即刻发动引擎,他凝视著她睡熟的嫣红的脸孔,在窗外的夕阳彻底落入海平面时,他俯身,嘴唇轻轻落在她的唇上。

如想象般柔软,也如想象般甜美。他心里却涌起淡淡的哀伤。

这个日落之吻,是他一个人的秘密,就如同他对她的感情,她永不知。

之后是漫长的一年的分别,期间他趁著休假,回了一趟中国。他对她说,是替家里人回老家看看,其实压根没有。外科医生的假期少得可怜,他把四天假全给了她。

她出生与成长的那座南方城市,他第一次来,却一点都不陌生,曾在她的言谈间听过数次,真正应了那句古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他终于见到了她的奶奶,他真喜欢那位身患重病依旧坚韧、笑声爽朗的老太太,只可惜,这辈子没有缘分做亲人。

也是在这里,他终于见到了她心中的那个人。知道他身体不好,但从未想过,他是坐在轮椅上的。

爱一个人的心是藏不住的,从她看他的眼神便一切皆知。他自己呢,望著她时的眼神,大抵跟她望向那个男人时是相同的。只是她看不见,因为她当他是挚友,是良师,是并肩作战的同仁,是能纵情畅饮对酒当歌的哥们儿。

她脸上的疲惫与心情的郁闷他看在眼里,除了带她去攀岩,他也不知还能为她做些什么。在旧金山时,她压力大或者心情欠佳时,总约他一起去爬山或者攀岩。久违的比拼赛,见她在阳光下大汗淋漓地畅快喝水,朗声说话,他知道她心中积郁的情绪在慢慢消散。

输了的人请喝酒,这是他们一直以来的老规矩,可真是要命,几月不见,她的酒量竟然愈加倒退,一瓶桃花酿就把她放倒了。她趴在桌子上,望著窗外明媚的春光,轻声呢喃,声音很轻,但寂静的空间里,他还是听到了。

她说,季司朗,有你真好。

有你,真好。

他的心瞬间如窗外含苞待放的春花,一点点阳光与雨露,就在清晨里静静地绽放。

回旧金山后,在母亲的再三胁迫下,他去见了一个女孩,女孩同他一样,是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华裔,家世、学历、容貌、事业,都足以匹配他、匹配季家。吃饭的餐厅气氛很好,他自认做到了不失礼仪,可分别时,女孩跟他讲,Lucien,我就不给你我的电话了,因为我知道你不会打。还有,如果你无心,就别浪费自己也别浪费别人的时间。

之后他母亲逼婚得越来越厉害,他已经三十三岁了,又是家中长子,有些责任无法逃避。

他心烦意乱,索性辞掉了医院的工作,决定离开旧金山,重返无国界医生组织工作。

后来在蒙罗维亚的酒店餐厅里,听到她说自己也决定重返无国界医生组织工作时,他表面淡然没有一丝讶异,但内心里却是十分开心的。

他们一起被派遣前往战火中的叙利亚,那里的情况非常糟糕,轰炸声与枪击声击碎所有的宁静,鲜血、饥饿、疾病、恐慌、死亡,很多人在战火中失去生命与亲人,更多人被迫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那些日子,简直不敢回想。酒与她成为唯一的安慰。她酒量越来越好,常能陪他对饮,他们喝当地的啤酒或者烈酒,味道不太好,但依旧喝得尽兴。

他知道她常常在深夜里写信,他曾帮她寄过两次,洁白的信封上,她洒脱飞扬的字迹一笔一划写著那人的名字,他凝视著,心里便忍不住浮起嫉妒。

手写信是多么珍而重之的传递方式,以手写心,以心传情,最最亲密的话,她只说给那人听。

在叙利亚的第二年夏天,因为安全问题,他们被迫停止了在伊拉克东北部的医疗工作,他与她,以及两名叙利亚同事被派遣前往叙利亚阿勒颇地区增援。

当他们的车被拦下时,他第一个跳下去,示意她别下车,他费尽口舌与那边交涉,可最终他们还是被带走了。

他们被关押在一个小小的屋子里,房间里空荡荡什么都没有,地上非常脏,气味很难闻。晚上的时候没有灯,漆黑中,他问她,怕不怕?她说,不怕。她始终保持著冷静,没有大吼大叫,也没有焦虑流泪。

后来他们的两个同伴被带走,再也没有回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心知肚明。她坐在脏兮兮的地板上,双手抱膝,身体忍不住地剧烈发抖。他知道,她依旧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愤怒与难过。

营地里的老大受了重伤,需要主刀医生,因为这场手术,他们终于找到了逃跑的机会。

那真的是一场疯狂惨烈的逃离与追逐,他开著车,还要一边注意她的安全,当致命的危险朝她袭击过来时,他想也没想,就用自己的身体扑上去……

身体上剧烈的痛,他咬牙忍著,心中唯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把她送到安全的地方,一定要护她周全,一定。

车子停下来时,他已筋疲力竭,意识开始变得涣散,他只听到耳畔传来她不停喊他名字的声音,带著哽咽,眼泪不断地流。她伸出手,一边哭一边去捂他身上汩汩而流的血。

他竭力让自己保持最后一丝清醒,他清晰地看见她眼中的恐惧与自责内疚,他用尽此生最后的力气,对她说,Mint,答应我,不要自责,不要沉迷痛苦,坚强点。

他抬了抬手,想为她拭去眼泪,却没有力气了。

他轻声喃喃,别哭,记得带酒来看我,最烈的酒……

残阳如血里,他的笑那样温柔。

那是他第二次见她哭,这一次,是为了他。

她汹涌炙热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落在他的脸上,滑进他嘴里,苦涩而浓烈,那是他一生喝过最烈最美的酒。

他在那酒里,永醉不醒。

等一场六月的雪

——番外之周知知

{等一个无心于你的人的爱,如同在机场等一艘船,在海上等一辆车,在六月等一场雪。}

周知知在东南亚岛屿出生,直至八岁的时候才跟随父母回到莲城。在海边长大的小姑娘,见过辽阔大海,见过风浪,见过鲸鱼,见过海豚,见过曼妙生动的海底世界,唯独从未见过雪。

她回国的时候是初夏,离放暑假还有一阵子,父母只得将她送入新学校做插班生。她初来乍到,又性格内敛,不爱主动与人说话,班上的小女生们都有自己的小团体,就她一个人孤零零的。

有一天午休,女孩们照例围在一起叽叽喳喳讨论著各种话题,不知怎么就说到了即将到来的暑假旅行,憧憬著父母带自己去哪儿玩,说著又说到以前出去玩的事情,一个说,去年冬天我爸妈带我去哈尔滨滑雪了,哇,那里的雪好大好漂亮啊!另一个立即说,哈尔滨的雪肯定没有北海道的雪景美哦,真的超级超级超级白,厚厚的,又软绵绵的,像童话世界一样……

女孩们兴高采烈地比较著,不知谁忽然回了下头,看见周知知听得入迷一脸向往的神情,她就问她,喂,插班生,听说你是在热带长大的,那你一定没见过雪吧?

她确确实实从未见过雪,只在电视里看过。她点点头。小女生们毫不顾忌地大笑起来,指著她七嘴八舌地说,天呐,周知知,你真可怜,竟然从没见过雪!真是太土包子啦……

八岁的小女生们,说起话来有口无心,转眼就忘记了,可对被嘲弄的对象来说,却在心上留了痕迹。那个周末,正好迎来她八周岁的生日,本来这种小朋友的小生日吃吃饭去个游乐场再切个蛋糕就好了,可周家爷爷宠爱这个最小的孙女儿,所以帮她办了个生日宴会,周家从商,生意做得不小,老爷子也有把她正式介绍给亲朋好友们及商业伙伴认识的意思。

周知知就是在她的八周岁生日宴上,第一次见到傅云深。

他是来参加生日宴的众多孩子中的一个,作为主角的小公主周知知起先并没有留意到他,是在切蛋糕许愿的时候,她闭著眼,双手合十,将生日愿望大声地说了出来︰我希望今天可以看到雪。

她的母亲先是一愣,随即就笑了,对身边其他孩子的母亲说,这孩子,说傻话呢!这六月天,哪儿来的雪。其他小伙伴们也哄笑起来,说她在说梦话。她睁开眼,看著眼前一张张的笑脸,有她的表哥表姐堂哥堂姐,还有今天认识的新朋友。她的视线忽然停留在人群最右边的一张脸上,他没有笑!他是唯一一个没有嘲笑她的人。

她朝他望过去,感激地冲他一笑,他却好像没有看见一般,毫无表示。

因为这个小插曲,周知知心情有点低落,切了蛋糕一口都没有吃,趁母亲与人聊天,哥哥姐姐们在屋子里打蛋糕仗时,她一个人偷偷地跑出去,坐在花园的台阶上埋著头闷闷不乐。

忽然,有什么东西落在她脸颊上,轻轻的,痒痒的。开始她并没有在意,以为是飘落的叶子,当她感觉到那东西越来越多地拂在眼前时,她慢慢地抬起头,然后,她张大了嘴,震惊地望著头顶的天空上,白色飞絮如雪,正洋洋洒洒地落下来,落了她一头一脸。

透过漫天的飞雪,她仰望的眼眸中倒映出二楼露台上站著的那个小小的身影,那男孩高高瘦瘦,一张漂亮却带了几分孤傲的脸,他穿著洁白的衬衣,黑色背带短裤,脖子上扎著一只深蓝色的领结。他微抿著嘴唇,手指扬起在空中,细小的白色泡沫正从他张开的手指间慢慢地洒落。

后来许多年,周知知总是会梦见八岁生日的这个傍晚,十岁的他为她造了一场六月雪。此后经年,这场雪在她心里越下越大,再未停歇。一起铭刻在她心里的,还有他的名字,傅云深。

那段时间,恰逢傅云深的母亲姜淑宁正在争取与周家的合作,所以一度成为周宅的常客。姜淑宁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先是投周知知母亲所好,陪她一起购物、美容、喝下午茶,后来有一次她带傅云深来周家做客,发现周家内敛的小姑娘对儿子倒是非常热情主动,于是之后拜访都会带上他。

每次傅云深来,是周知知最开心的时光。有时候是晚上,有时候是周末的下午,这些时间,其实是她最忙的时候,她要学大提琴与声乐,周母对女儿的期望非常高,最终目的是国际舞台上的独奏会,替她完成年轻时的夙愿。每每这时,知知就会跟家庭老师请假,以下一堂课多练习一个小时为交换条件,得到半小时的休息。

只是,她努力想要跟他亲近,找各种话题跟他说话,可他总是冷冷淡淡的,她说的多了,他脸上甚至出现不耐烦的神色,从书包里拿出课本,埋头写起作业来。她沮丧地看著好不容易得到的半小时,就在他的沉默冷淡里慢慢地流失。

她不知道,傅云深之所以对她这么冷淡甚至讨厌,是因为姜淑宁对他说,云深,你要对知知好一点知道吗,妈妈需要周家的帮助。还有啊,你们年龄相仿,又是从小就认识了,没准以后还能成为一家人呢!

他虽然年纪小,但是已经能听明白母亲话里的意思,听明白了,所以觉得很讨厌,去周家很讨厌,那个总是爱粘著他、故意讨好他的周家小姑娘,也很讨厌。

如果说喜欢一个人的心思会随著岁月渐渐滋长成厚重而庞大的爱,那么拒绝接受一个人靠近的心思,同样也会随著岁月而滋长,经年后,那种先入为主的情绪很难再改变。

从八岁到十三岁,周知知从一个小小姑娘成长为拥有敏感心事的少女,她来了初潮,身高长了二十厘米,童花头变成长发飘飘,学会躲在房间里偷偷地擦母亲的大红色口红,她也渐渐明白了,她对傅云深从最初的懵懂喜欢渐渐变成少女情深意重的爱恋。

她升入了他所在的中学,只为离他更近一点,可是她念初一,他初三,彼此的教室隔了两栋建筑物,走过去要五分钟,课间十分钟的时间,为了去他教室里看他一眼,或者送点吃的,她必须用跑的。

她出现在他教室里次数多了,一些无聊的男生们就会起哄调侃他说,傅云深,这个小妹妹是你的小女朋友么?怎么每天都来给你送吃的呀,生怕你饿著一样啊哈哈!

她在听到那句“小女朋友”时,脸瞬间就红了,垂下头,又忍不住悄悄抬头去看他,却见他脸色很臭,“唰”地站起身,丢下一句冷冷的“无聊”,就走出了教室。

十五岁的他,给她的表情,依旧如同过去那几年一样,清清冷冷的,被她缠得烦了,就会皱起眉头,紧抿著唇,很不高兴的样子。

但她从不气馁,她总是想,不要紧啊知知,他现在讨厌你,不喜欢你,是因为他还不了解你啊,他还有没看到你的好啊。

她根本就不明白,喜欢一个人时,你再多的不好,他也会喜欢你。不喜欢一个人时,你再优秀完美,他也不会对你心动。

她以为还有漫长的时间,让他慢慢了解自己,然后喜欢上自己。然而他却在初三毕业后,决定去德国念高中。她得知这个消息时,他已经在去机场的路上了,还是她打电话给他的母亲,因为连续几天她打电话给他他都没有接。姜淑宁在那边特别惊讶地说,知知,云深要出国念书,你不知道吗?我以为你知道啊!

挂掉电话,她疯狂地跑出房间,父母都不在家,开车的司机也不在,她只得跑到马路上去拦出租车。黄昏时分,正是交通高峰期,她等了许久,才拦到一辆车,她急的眼泪都快要跑出来了,上车就狂催司机,快快快,去机场!走最近的路!说话语调都带了哽咽,司机见状,二话没说,真的给她抄了条近路,速度跑得飞快。

可到底还是来不及了。

她看著那班刚刚飞走的飞机,慢慢地蹲下身,在人来人往喧嚣的候机大厅里,无声痛哭,眼泪爬满了整张脸。

他在德国念书的那几年,就连寒暑假也很少回国,就算回国,他也从不会主动联系她。那几年,只有在春节的时候,她才能见到他一次。可是一屋子的人,热热闹闹,根本就没有时间好好说句话。吃饭的时候,她故意坐在他身边,他却一直埋头玩著手机游戏,除了最初跟她打了声招呼,之后什么多余的话都没有。

周知知十五岁时,她曾跟爷爷提议想要去德国留学,老爷子想也没想就一口回绝,理由是她年纪太小,不放心。周母也不赞同,对她说,留学可以,等你满了十八岁,但是你应该去维也纳,而不是柏林。她的心事母亲一览无余,虽然没有反对她喜欢傅云深,但也不见得就是看好,只当她是小女生心思,没准过阵子热情就冷却了。

只是她低估了女儿的心,她一开始就猜错了,她对傅云深,不是热情,而是再也无法忘却的深情。

周知知升入高中后,与傅云深的联系反而渐渐频繁起来。

姜淑宁有一次在家喝酒,喝到了酒精中毒,是被上门找她的周知知发现,及时打了120,之后又去医院照顾了她几天。

傅云深听母亲说起后,第一次主动给她打了个电话,第一次用那样温柔的声音跟她讲话,他说谢谢你,知知。她握著手机开心得仿佛要飞起来了,最后她问他要了电子邮箱,说自己也要出国念书,想多多咨询他这方面的信息。

其实她出国念书的事情,根本就用不到她自己来操心,傅云深知道她是什么心思,但他没有点破。他觉得欠了她一个天大的人情,如果这是她期望的,那就满足她的心愿好了。他从不喜欢欠别人。

她每周都给他发一封邮件,其实她恨不得每天都发一封,可是她怕他烦。他有时候第二天就回复了,有时候等十天半月才回复,不知他是真的很忙,还是故意的。她宁肯相信是前者。

那两年,她一共给他发了一百多封邮件,而他回复的,不到一半,而且每次回复,都是寥寥数语,只针对她的问题,或者就一句清清淡淡的“一切都好”。但就算如此,她也已经很高兴很满足了,至少,他们之间,不再像从前那样,像是两个陌生人。

十八岁的秋天,周知知在母亲的陪伴下,前往维也纳学习音乐,主修大提琴。她如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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