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小雨庄——黑山庄;偶尔失手的演技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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俣俣碌碌,行近半日,出城门后不久便到了小雨庄。

这座庄毗邻京郊,前河后山,地段好,是当年兴盛时期的勇毅侯府为唯一的嫡出大小姐置办的嫁妆,后来盛老为著盛纮仕途需要用钱,曾典卖掉一大半。

待盛家境况渐好后,这里的地却很难赎回,是以盛纮又给老在别处另置了庄,可老到底心里惦记,便时时注意打听哪家急用钱,几年下来,老又陆陆续续买回些许田地,统共五八十亩。

老崔头本就是千挑万选后陪嫁过来的,老实勤恳不说,庄稼手艺又好;崔妈妈是他童年失散的青梅竹马,两人多年后重逢,叫老知道了,费了好些力气和银钱把崔妈妈从另一户人家里弄出来,他们俩得偿所愿,成亲生,更对老感恩戴德,忠心不二。

老夫妻诚意报效之下,是以小雨庄看著,总比旁处田庄打理的兴旺些。

明兰蒙著帷帽,坐著抬轿,缓缓巡视庄和佃户,只见满眼的田垄一望无际,间中有黄牛白狗,蔬菜粮食垂垂累实,庄户们大多认识,见了明兰的乘轿过来,都放下锄头农活,笑著或鞠躬或磕头,一派盛世田园。

明兰颇觉满意。

「如今庄稼可好?」回到宅院后,明兰高坐厅堂上首,细细垂问,老崔头笑眼眯著,垂首恭敬道:「都好都好,今年风调雨顺,大约可比去年多收些庄赋;前几年旱的厉害,又逢上江淮那块兵乱,京中粮价飞涨,老和六……哦,和夫人都没想著催租加赋,还体恤他们的日,多加安抚。他们都说,外头哪有咱们这儿这么厚道仁慈的主呀!」

明兰翻了翻桌上的田册,抬头笑道:「老崔管事,口齿可见伶俐呀!这么能说会道的,回头叫老瞧瞧,定然有趣。」

老崔头粗黑的脸立时红了,他素知明兰的本事,性也不装了,便把心里的意思说了出来,明兰大吃一惊,轻呼道:「要买地?」

老崔头用力点头,脸上露出兴奋之意:「这阵也不知怎么回事,白通河这一带有好几处大片的庄要脱手,我细细探了,地是好地,反正这几年庄里有积余,不如扩些吧。」

明兰思忖片刻,简短道:「照老样,你把要买多少田地,田地的主家,还有价钱等一干事宜都细细写了,回头叫人送来山对边的黑山庄给我,我瞧了妥当,再与你说。」

老崔头当下恭声应了。

明兰瞧他大喜过望的样,心里失笑,大概古人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买地。

「……夫人不知道,老的庄原本可有二十顷大呢!后头那一整座山林也都是咱们的!」老崔头湿润著老眼感慨道,「若能将这里还成原先的模样,也不枉老的一番恩情了。」

明兰沉默了下,低声劝道:「我知道你是好意,但万事都得依著道理来,有好地能买就买些,但不可用强,免得惹出祸事来。」

老崔头连连哈腰笑著,拍胸脯保证:「就是借小老儿俩胆,也不敢哪!老的规矩,这么多年来,哪回不是契书上写的清楚明白,夫人放心,绝出不了错!」

大约申时二刻,明兰一行人便离了小雨庄直奔黑山庄,走时多带了几个人,虽不甚远,但却不如城内的好,一颠颠簸簸,直到天色黑的渐看不清了才到。

小桃凭著车栏远眺,只见黑沉沉的田庄大门已影影在望,还有星星点点的火把点著,再近些,却瞧见丹橘和全柱媳妇还有一个矮矮黑黑的汉当前而站,后头跟著一大群人。

马车行驶到门口,那矮矮黑黑的汉立马上前跪下,大声道:「小的巴老福,给夫人请安了,夫人这一辛苦了,里头一应屋舍都预备好了,就等著夫人呢。」

小桃和绿枝跳下车,拱手而立,朝对面的丹橘打了个眼色,丹橘微微点头。

马车内传出端丽的语音:「巴管事快请起,你辛苦了,黑著天还这么等在门口,我来的不是时候了。」

「哪里的事!」火把映著,巴老福一脸逢迎讨好,「夫人是贵人,能抽空来瞅瞅庄,那是咱们的福气,咱们盼还盼不来呢!」

明兰并不多话,只问:「老爷可来了?」

巴老福起身答道:「老爷下午就使人来传了,说晚些就到。」

「成了,你留几个人在门口等等老爷,我们先进去了。」明兰略略放心。

巴老福高声应了,立刻著人大开前门,马车缓缓进庄,后头一应丫鬟仆妇跟从。

庄里的主屋早已灯火通明,只见里头桌椅几架俱被擦拭的干干净净,器物也摆放的整齐大房,明兰微微点头,转身进里屋,发觉里头已收拾一整。常用的羊角宫灯放在床头小几上,梨花木圆桌上摆著一套青玉葵瓣的暖瓷茶具,壶口还微微冒著茶香,明兰屏息一嗅,正是她素日爱喝的金桂茉莉花茶。

明兰疲惫的坐到炕边,笑了起来:「我们家丹橘姑娘可愈发能干了呀,这么半日就收拾的如此妥帖,嗯,成了,好嫁人了!」

丹橘一点也不害羞,板著脸过去给明兰解衣带:「您省省吧,这一整日把你累的,说话都变音了,当我听不出来!还有这一脸的土,髻也乱了,好在您没下车叫人瞧见!赶紧先洗洗吧,有话叫全柱家的去传。」

秦桑从内屋进来,温温笑著:「热水都好了,夫人去洗吧,幸亏我带足了两匣沐浴香精,不然怕不够用的。」

明兰累的全无力气,在大圆木桶里狠狠泡了小个时辰,丹橘不住的往里加热水,直把筋骨都泡松软了才出来,摊在床上喃喃著:「果然娇贵了,这点苦也受不住。」

上辈最后一年,山沟沟里没有自来水,姚依依要自己去井边打水,粗粝的井绳把她用来握笔的手掌磨出了一道一道的伤痕,然后伤痕退了,结成茧;一天要走五六个小时,晚上一脱掉鞋,就是满脚的血泡,浸的凉水里,透心的疼,以前穿高跟鞋疼的脚掌,现在穿运动鞋走疼的是脚跟,小腿肚哆嗦的像弦,躺在床上,腿就跟不是自己的一样。

都市女孩累的沾枕就睡,可心里十分踏实,她觉得自己帮到了人,晚上做梦还想著,等下回开同会,一定要在那帮连小葱和韭菜也分不出来的死丫头面前炫一把。

她姚依依可是连篱笆都会扎了!

可如今,虽前呼后拥,一大堆人伺候著,她却再也不复当初那种疲惫到满足的愉悦,便是累了,也是满心的思虑和不安,如今的朝堂并不安稳。

古代仕途皆流血,她见过被披枷带锁押解京城的官吏,见过被抄没至家破人亡的官宦人家,曾一起吃过茶说过笑的闺阁女孩,却转眼因父兄获罪,而被罚入教坊司,甚至沦为官妓。

每每想起这些,明兰都无比感激盛老爹,他从不贪功冒进,从不投机钻营,也不挥霍家业,为官算是清正,做人颇为圆滑,无论他有多少别的缺点错处,他总归尽到了古代男的义务,给妻儿老小营造了一个安全富庶的生活环境。

说起盛家,前几日,因端午节快到,明兰使人提前送节礼回娘家时,小桃探来消息,说是为著给长枫说亲的事,盛纮最近又和王氏闹别扭中。

长枫虽是庶出,但胜在卖相好,俊秀风雅,谈吐不俗(酷似少年时的盛纮,当年一眼迷住了王家老),很讨人喜欢,年纪轻轻又已是举人,父兄得力不说,姐妹们的亲事大多结的不错,估计金榜题名只是时间问题;是以盛纮一放出风声,倒也有不少人家响应。

不过盛纮到底心眼明白,自己儿是什么货色,于是提出,家世只要说的过去就成,须以女方人为第一考虑,务求一位端方识礼贤能淑德的儿媳,最好性还有点烈。

「枫哥儿那性,就得有人提著他的筋过日!」盛纮说的很含蓄,「既能替他撑住场面(顶得住刻薄婆婆欺负),又得能压得住他胡来的(不让他风花雪月耽误正事)!」

王氏傻眼,这要求也具体了;她无不讽刺的玩笑著:「老爷不如替枫哥儿找个娘吧!」

「本也没指望你。」盛纮没好气道,即便他敢信任王氏的心肠,也信不过她的眼光。

——明兰把脸埋在床铺里,闷闷的发笑,她几乎可以想象这场景。

可盛纮又不能自己跑去相看人家闺女,于是只好去求老出马。偏老最近养养重孙,逗逗重孙女,过的十分和谐,根本不想再蹚浑水,如今正和盛纮磨著呢。

其实若不是林姨娘自毁长城,盛纮真的是非常疼爱墨兰和长枫,人生在世,果然不能贪图的过了……丹橘端著晚膳进来时,却见明兰抱著一本册,已沉沉睡去了,便替她掩好被毯,轻轻退了出去。

到了戌时末,顾廷烨及一行亲卫扈从才快马疾驰而来,眼看著一排十余个刚从校阅场下来的戎装男儿,俱是飞骑骏马,高大魁梧,脸上还残留著军戎战阵上的杀气,巴老福更老实了,连笑脸都僵了,一点头哈腰的把顾廷烨迎进庄内,往主屋去了。

庄中仆役都忙著替整队亲卫牵马入槽,余下的骑卫去早已备好的厢房歇息,一走著,却见公孙猛并屠氏兄弟快步迎上前来。

「谢大哥!」公孙猛朗声大喊,上去搭著一个二十余岁的骑装青年的肩膀,热络道,「你们可来了!」谢昂回头而笑,大掌拍著公孙猛,笑道:「阿猛!」转眼瞧见后头两人,又大声道,「屠大哥,屠二哥!」

屠龙是个十多岁的壮实汉,一条刀疤斜斜从额头延伸至鼻梁,一笑起来颇见狰狞,他大笑道:「你别乐!小阿猛不是惦记你,他惦记的是今日校场上的风光。」

闻听此言,阿猛果然闷闷不乐:「我叔偏不让我去,我想护著夫人也是要紧的,谁知夫人却叫我陪几个小丫头押送行礼!」

「你小别生在福中不知福!」屠虎笑的很痞,「你老叔是为你著想,你好好读书习武,回头正经考个武举才是真的!似咱们兄弟西瓜大的字不识一箩筐,那是没指望了!」

公孙猛虽个不小,实则才十四岁,少年心性,很快便释怀了,只缠著谢昂问这问那。

「对了,谢大哥,都这么晚了,你们作甚非要赶回来?」

谢昂边走边笑道:「都督不放心这儿,这庄里的底细咱们可不清楚。」

「您别遮著掩著了,有这许多兄弟护卫著,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屠虎屏低了声音,咧嘴笑道,「怕是爷舍不得夫人吧!」

「顾爷的事你也敢乱嚼舌头。」屠龙当即瞪了兄弟一眼,骂道,「这事还不清楚?约莫夫人要整理庄务,爷怕夫人年轻,威势不足,来给她撑腰呢罢。」

「哪里威势不足呀?!」公孙猛怪叫,「夫人训我读书比我老叔还狠,我一句也还不上来。」

他回忆某日,明兰笑眯眯道:庞涓和孙膑本都是鬼谷门下,庞涓不爱读书,中途跑出去当官领兵了,孙膑就好好习,天天用功,成后出山,下两下就把庞涓给灭了。阿猛呀,你想做庞涓还是孙膑?

阿猛呆了呆,忍不住问:「难道庞涓打不过孙膑,是因为不好好读书?」

他那老叔在一旁捋著胡笑著说『是呀是呀』。

还有昨天,他嘟囔著想护送顾廷烨或明兰,不愿干押送行李的差事,明兰依旧是笑眯眯的劝著:「阿猛呀,你说是物件要紧还是人要紧呢?」

「自是人要紧。」

「那你说是你功夫好还是屠家兄弟功夫好呢?」

「自是屠家两位哥哥了得。」

然后明兰就不说话了,只用看五岁幼儿的神情看著自己,还很怜悯的摇著头。

自家老叔继续捋著胡依旧笑道『是呀是呀』。

每每此情此景,公孙猛忽然觉得自己凭空小了十岁,无端沮丧下来,缩到墙边发呆,需要哀悼半天才能缓过来。

「还是有夫人的好!」屠虎感叹道,「我记得那会儿府里乱糟糟的,咱们跟著爷东奔西走,回外院自己屋后,吃的穿的也没个人张罗,爷只会给银,害的我们兄弟几个十天半个月的吃住在窑里……」

「滚你娘的蛋!」屠龙不悦的打断道,「敢情你逛窑都是爷没娶媳妇的过错了?你小越来越没规矩,回去就找个媒婆给你说亲!寻个厉害的媳妇来管管你!」

屠虎颇敬畏长兄,不敢回嘴,只轻轻嘀咕『俺们是同一个娘下的两只蛋』。

……

「这是怎么回事?!」

明兰正帮著顾廷烨宽衣,却见锦袍肩臂部分有一处触目惊心的血渍,她当时就惊了。

顾廷烨低头看了下,才回想起来,淡淡道:「今儿是头日,无甚要事,大伙儿一时兴起,便比了几场矛术……你放心,都是去了枪头的。」他见明兰一脸惊惧,又加了后半句。

「你这人!」明兰嗔怒著,她放轻了手脚,迅速帮他脱外袍,「谁说没有枪头就捅不死人?!」你以为夺命书生是怎么死的?

「咦……?」

外袍脱下来了,里面的雪白绫缎里衣却并无血迹,明兰再撩开他的领口,顺著半个膀把衣裳褪了下来,只见光裸著的淡褐色皮肤上,肩臂处贲张著健硕的肌肉,却并无损伤,只肩上有块淡淡的青紫。

她不解。

「没错。」顾廷烨轻轻叹息道,「以后还是得在枪杆上包了布头才好,我一时发兴,没收住力道,险些把那小兄弟的胳臂对穿了。」

明兰呆了呆,心里暗笑自己,原来是别人的血,她哦了一声,抱著换下来的袍就交到小桃手里,才又问道:「伤重么?」

「最后我偏了些力道,所幸只是皮肉伤,我特从外头请了好大夫给他瞧了。」

「那就好。」明兰点点头,微笑著过来给他松发冠,「能把你逼的全力而为,想来那小兄弟的功夫已是不错的了。」

「嗯,年少有为,性也豁达,是可造之材。」

顾廷烨身躯高大,坐在床沿上也只比站著的明兰低半个头,他环著她纤细的腰肢,把脸颊贴在女孩轻软的胸前,静静听著她的心跳声。

明兰笑了,其实他今年也不过二十六岁,却满口老气横秋;正想打趣,却见他乌黑浓密的头发中银光一闪,细细看去,原来是鬓边生出几根白发,平时梳起头发来看不出。

不知怎的,明兰忽然就心软了,低头过去,柔柔的亲了亲他的鬓发。

顾廷烨顺势把她拉坐在自己腿上,胸口贴著她的脸颊,缓缓道:「买地的事,你也不要谨慎了,京中权贵捞钱的数多了去了,若连几亩地也不敢买,我算白熬了这些年。回去后,你请公孙先生使人去找顺天府的吕通判,让他做个官中,契书和银钱过手清楚就成,手续齐全的,咱们也不怕什么。」

「嗯。」明兰柔顺的应声,「再吃些宵夜吧,我去给你摆饭。」

她起身就要走,却被一只大手轻轻拎住了耳朵,又被扯著坐回他腿上。

「我有话问你。」只见顾廷烨唇边带著一抹兴味,「适才,你是不是以为是我受了伤?」

明兰呵呵笑了两下,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衣袍上的确有血迹,」顾廷烨长眉一轩,眼中是微不可查的笑意,「可衣料却是完好的,并无破洞,你没察觉么?」

明兰怔住了,没有枪头的木杆捅出来的衣料破洞该多大呀,她亲手替他换的衣裳,过程中竟丝毫没有发觉,一直到看见皮肉无伤,才松了口气。

「你,为何,没有察觉?」男人低淳的嗓音,似乎在引诱著什么答案,他素知她胆大心细,并非慌乱之人。

「是呀,为什么呢?」明兰眨了眨大眼睛,也很疑惑道,「我也不知道呀。」

顾廷烨不再说话,只静静的盯著她看,明兰努力装著无辜的样,可在他灼灼如烈日的目光下,两颊无可避免的绯云上涌,渐渐支持不住表情。

男人见她的脸颊已涨成了大红苹果,抑制不住的笑声从胸膛中震动出来,一把搂住女孩娇小的身向后一仰,两人团团的滚到床上。

女孩懊恼的捂著自己发烧的脸蛋,被男人重重的压在身下;抬头间,正对上一双幽深漆黑的眸,他忍著笑,用力瞪她。

「骗。」

他如是说。

散乱著浓发,大笑著,像拆穿了戏法的小孩一样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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